关于《上海市实施<团体标准管理规定>办法(征询意见稿)》征求意见的通知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、国务院《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》、《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的意见》、国家标准委 民政部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,以及《上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、国务院《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》、《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的意见》、国家标准委 民政部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,以及《上海市标准化条例》(修订中)相关规定,结合上海市标准化工作实际,市市场监管局编制了《上海市实施<团体标准管理规定>办法(征询意见稿)》,现面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。

 

  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,请于8月16日(星期五)前反馈我局。谢谢!

 

  联系人:王宝斌 电话:13482159307 传真:54660278

 

  邮箱:13482159307@126.com

 

  (地址:上海市肇家浜路301号标准创新发展处 200032

 

 

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 

  2019年7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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